平房区法院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日 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4-03-21 11:06:37
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维权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科学维权能力,平房区法院执行局在副院长杨宏良的带领下,到平房区“红旗MALL”广场开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活动现场,干警发放了“理性消费 勇敢维权”宣传资料、讲解消费者维权知识并解答了群众在消费中遇到“网购维权”、“虚假宣传”等损害权益的问题。
通过本次活动,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营造健康、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孙雪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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