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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平房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16 10:26:48



4月12日上午,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善骋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平房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平房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强及班子成员陪同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平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法庭、民事审判法庭、羁押室、视频会议室、图书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并听取平房区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情况汇报。孙强院长围绕党组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宣传、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坚持“打财断血”、落实“打伞破网”、深挖涉黑恶线索和助力行业“清源”七个方面进行了汇报,总结了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目标。 

 温善骋主任指出,区法院党组近年来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法院新的要求,深入谋划、深入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取得了新的成效。

 温善骋主任强调,区法院要切实扛起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政治责任: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二是要坚持持续打击不放松,强化分工配合,强化审判职能,推进案件依法审理和有效打财断血,加强学习宣传,精准打击和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三是要坚持不断加强学习,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强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全面提升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四是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公正司法环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孙强院长表示,平房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视察组特别是温善骋主任提出的四点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办理好案件,不断强化学习,加强协调配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房、法治平房”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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