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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人民法院探索“订单式”普法进校园 量身定制守护青少年成长

  发布时间:2024-07-19 11:13:46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在暑假来临之际,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哈尔滨市第五十五中学100名女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讲座,以法治力量保护女性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首聘高校心理教育老师,开启协同普法教育新内容。6月初,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签署合作共建,在发挥院校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方面达成共识。按照第五十五中学提出的实际需求,平房区人民法院首次邀请黑龙江东方学院心理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月秋老师以《你好,生命》为主题带领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思考。讲授中,张月秋老师用各种生动的故事引入话题,告诫孩子们要珍惜生命、强健生命敬畏生命,不断丰富了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以案释法专属定制,让法治副校长有位“有为”。实质化履职是法治副校长履职的根本要求,校园普法的意义在于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在引导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同时,也要教会她们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针对缺乏性教育、性防卫知识的问题,平房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邱柯书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了“关爱女生,守护成长”——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专题普法讲座。授课围绕“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害的表现形式、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预防性侵害、遭遇性侵害应当怎么办”等内容展开,让女孩子们学到了自我保护的技巧,并懂得了在遭遇性侵时要勇敢说“不”并寻求帮助。


授课前,师生们集体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羁押室等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场所,并初步了解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和审判流程。在刑事审判法庭,同学们兴奋地坐上审判席,敲响法槌,“沉浸式”体验法庭的的庄严与神圣,一颗颗法律的种子在她们心中萌生发芽。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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