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六、案件疑难复杂,是否可以委托3名以上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不可以。
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影响诉讼代理人的人数上限,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问题七、原告单位的兼职职工是否可以代理原告来起诉?
不可以。
有权代理的工作人员是指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并有相关委托手续,且应当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社保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而兼职人员与公司是劳务合同关系,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能代理。
问题八、授权委托书没有写明授权范围,代理人可以行使哪些代理行为?
授权分为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记明代理权限,则默认为一般授权。
一般授权的内容包括代为起诉、应诉;代理申请诉讼保全;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申请执行;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问题九、起诉时被告户口已经迁出本地,但未落户且居无定所的,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他?
应当由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管辖法院最常用的原则是地域管辖原则,一般依据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和住所地来确定管辖。但如果当事人没有经常居住地,就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问题十、达成执行和解后,如何处理一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
可以请求法院恢复执行原判决。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